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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廊坊市中衡高级中学2025年东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CXH-2025-050
1.2项目名称:廊坊市中衡高级中学2025年东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商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350万
1.4采购需求: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商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1.4.1本次共1个包
1.4.2采购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1.4.3报价说明:统一按照食材基准单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折扣率的报价>10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基准单价依照周边大型商超当日发布的同类同质产品指导价格为基础,如商超的食材种类不全,则按京东线上同类同质价格,作为基准单价。如部分类别食材确实均不在以上两个价格查询平台中(须由甲乙双方事先确认),则其结算单价由采购人综合市场价格并根据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计算后确定。最终结算单价=基准单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率
1.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本项目人员、技术、设备等能力;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m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y,cn)等渠道査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是食品生产企业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3.3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信息后,将招标文件二维码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3.3.5采购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信息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5年09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