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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襄城县紫云镇初级中学、襄城县紫云镇张村中心小学、襄城县紫云镇刘楼中心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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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襄城县紫云镇初级中学、襄城县紫云镇张村中心小学、襄城县紫云镇刘楼中心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襄城县紫云镇初级中学、襄城县紫云镇张村中心小学、襄城县紫云镇刘楼中心小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2.1 采购内容:襄城县紫云镇初级中学、襄城县紫云镇张村中心小学、襄城县紫云镇刘楼中心小学为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拟对食堂管理服务进行采购,襄城县紫云镇初级中学就餐人数约450人,襄城县紫云镇张村中心小学就餐人数约85人,襄城县紫云镇刘楼中心小学就餐人数约75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服务期:2年(合同-年一签)。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响应人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人书面承诺;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子处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中任意3个月(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的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人书面承诺;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子处罚)。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餐饮运营服务期间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承诺函(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子处罚)。

3.3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子处罚)】。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竟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响应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三、响应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的资格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发送邮箱,发送邮件时要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合格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响应人报名邮箱。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襄城县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子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