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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公告
(招标编号:RHZY-202507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元/人,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
需求。服务期限: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合作单位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近期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2日10时30分到2025年08月18日19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获取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格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