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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公示吉林省珲春中铷石化清洁能源物流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B-202522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招标条件本珲春中铷石化清洁能源物流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1900万元,招标人为珲春中铷石化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2、工程建设内容:项目一期物流园共计约256亩,主要按功能分为4个区域,其中:甲类物品存储区(含LNG储存罐,LPG储罐,LNG,LPG中转堆场堆场,LNG,LPG汽车装卸接驳平台,LNG工艺区等)、丙类物品存储区(含燃料油储罐,沥青罐,固体沥青堆场,汽车接驳平台等)、消防站区、生活及检验区。
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项目预算(含设备费和建安工程费):71900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勘察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期内的GC1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能力主持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3家(其中施工单位须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济南市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
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信息登记表(自行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招标文件费支付截图和以下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因未通知代理机构而造成未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扫描件包括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网站查询截图。审核通过后统一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和借用资质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料接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