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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公示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关于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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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公示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关于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GC2025-ZZ-G-02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本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100:00到2025-08-1816:00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3113: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3113:30

七、其他受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委托,就其所需的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金山路校区、锦峰路校区、青城山路校区、马运路校区)

二、预算金额:

1、食堂主辅食材支出占同期食堂伙食支出的比例原则上应保持在75%以上,故服务人员薪酬成本与食堂产生的低值易耗品等其他费用总金额占比不超过师生餐费总额的25%。

2、按服务期内师生餐费的3%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且单个校区的服务费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

三、招标编号:HRGC2025-ZZ-G-020

标段号校区

1金山路校区

2锦峰路校区

3青城山路校区

4马运路校区

注: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二个标段中标,开标顺序按自然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单位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其余投标单位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四、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发售地点:苏州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8月31日下午13:00-13: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下午13:30整

投标地点:苏州高新区

开标时间:2025年8月31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地点:苏州高新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