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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车辆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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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车辆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PT(CS)2025-035

项目名称:莆田市兴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车辆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120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120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120000

合同包标的名称

数量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的

车辆配件招标 以合同期内采购人的实12000000.00工业

使用量结算否

预算说明:本次预算价只是作为成交供应商供货参考,在合同包预算价范围内,供货量根据实际采购数量以下单的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阊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 )的响应人(响应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响应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响应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响应人(响应人)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与资格承诺函,则评审专家以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为准进行评审。

3.2.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响应人需提供相应的经营资质证明,对于某些特定的汽车配件,如涉及安全性能的关键部件要额外的经营许可或认证证书等;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5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