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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超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HXXY-2025-08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超市外包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信阳艺术职业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名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超市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ZHXXY-2025-0811
3、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信阳艺术职业学院超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7、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服务要求:合格
9、标包划分:不划分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2024年8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 服务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2.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磋商。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 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
3.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于2025年 08月 15 日至2025年08月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