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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新疆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
(招标编号:XJFH-202503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型哈萨克自治州
伊型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招标人为伊型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伊型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
1.2项目编号:XTFH-2025032
1.3 租赁内容
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位于伊宁市英也尔乡通达路以北,金铸耐磨厂以西;沥青拌合站设备为 3000 型, 1000 吨沥青罐:占地面积 13 亩,独立院落及沥青洒布车
一台等(详细数量参数见招标文件)
1.4 出租期限:3 年。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沥青制品加工)涵盖本项目的相关业务。 近一年内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两项(沥青混凝土供货合同)
三、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事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以下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1三套):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近1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项(提供供货合同)。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8月12 日至 2025年8月 18 日上午 10: 00 时至下午 19 :30时(北京时间)。
3.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伊宁市
3.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5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伊宁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