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效发展
招标推荐=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货物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DYY-2025-17)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一、招标条件本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货物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50万元,招标人为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为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及 10台售货柜提供干果、水果类、饮品类及食品、百货供应。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货物配送服务项目一包(食品、百货类); (002)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货物配送服务项目二包(水果、干果类); (003)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货物配送服务项目三包(饮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货物配送服务项目一包(食品、百货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货物配送服务项目二包(水果、干果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3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便利店货物配送服务项目三包(饮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8月 15日 00时 00分到 2025年 08月 21日 20时 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05日 11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 09月 05日 11时 00分
七、其他
3.报名时需携带的附件: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
(3)提供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4)社保缴纳证明、完税证明;
(5)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包括如下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其单位外的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信息;供应商直接控股、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格式自拟(以上资料供应商网上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不按要求者拒绝报名。)
注:逾期视为无效,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质的通过。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